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或机构)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报废处置相关资质。 二、投标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签字); 4、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有,加盖企业名章); 5、投标须知(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单(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7、汇款凭证(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8、报废物资投标报价表(必须件,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三、投标流程 1、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投标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出售人对投标人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投标材料; 3、出售人组织投标人对本批报废资产进行现场踏勘; 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进出校园管控秩序,投标人需提前与出售人联系,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方可在指定时间内、指定校门进出校园; 2、投标所需资料可参照投标文件模板,或按照要求自行准备资料;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投标所需资料装入档案袋并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经营范围与本次报废处置要求不符等情况影响投标人投标行为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