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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2021-09-17 15:54  

按照学校“关于学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16日下午在世纪楼805会议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单位全体成员集中学习《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杨帆主持。

首先,由杨帆对2021年上半年及暑假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从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实验室管理和设备管理等方面对秋季学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另外,结合暑假期间接受审计及目前接受巡视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特别是在采购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继续加强业务水平学习,保障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规范高效的进行。

其次,支部党员李茂领学了《条例》文件精神,对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管理主体职责、资产配置及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重点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通过本次学习,单位全体成员提升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今后更合规、高效地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大化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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