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各学院及实验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及我校实验室的实际需要,特向相关学院及实验室发放急救药箱(名单见附件一),以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药箱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熟悉药箱中每种药物的用途、使用方法、使用禁忌和保养方式,掌握突发事件的急救方法,及时做好救护后的药物使用登记工作,药物存量低于最低存量要求时立即通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补足;
二、出现突发受伤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药箱存放地点就近取用,如安全责任人不在,可自行取用,使用前应了解药物的用途、使用方法、使用禁忌,同时需电话通知安全责任人,以做好药物使用登记工作,严禁不明药理的滥用、误用;
三、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药箱的配备、药物的补足和对药箱使用的例行检查等。因实际需求需要增加急救药箱,学院于学期初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予以配备。
上述未列事宜请参照《急救药箱使用规范(试行)》(附件二)执行。
特殊说明:急救药箱主要用于学校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临时、初期、简单急救,不能作为专业急救药箱使用。如伤势严重,需尽早就医。
领取要求:药箱安全责任人亲自领取
领取地点:世纪楼802
联系人:李茂 赵四新
联系电话:805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