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负责学校房产及土地资源的数据整理;负责学校公用房的调配、有偿使用及效益考核;
5、代表学校对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类仪器设备、家具备品进行监督管理、调剂调配、报损报废等工作;
6、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效益考核;
7、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监督管理及室内基础维修改造计划审批;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创新及对外拓展职能 1、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资产、公用房管理等信息化和科学化,积极探索新时期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及提高投资效益的方法和途径; 2、健全固定资产二级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运行机制; 3、加强与相关部门(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采购办等)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并研究最新的工作动向等; 4、加强同省内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