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实验室:
为加强“五一”假期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3】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及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做实做好。
二、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意识,尤其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取得合格证或到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不断强化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实验室安全内容、要求及责任通知落实到人。
三、请各实验室(中心)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薄弱环节重点防范,尤其是各种临时搭接的移动插座,必须移至高位并断电,避免因房屋进水造成线路短路。存在屋顶漏雨的实验室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电气线路及仪器设备浸水漏电造成安全事故。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等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实验室的备用钥匙要集中妥善存放,以备急需。
四、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放假期间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必须有专人(应不少于两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鉴于我校有的实验室过去发生的安全问题,特别提醒:在做实验时,严禁操作人员脱岗离岗致使仪器设备长时间自行运转,避免一旦出现异常问题,不能及时处置及报警,酿成大的事故和损失。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做饭餐饮、众人聚会、存放车辆杂物、车辆电瓶充电等),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各学院对所辖实验室在假期间的一切活动,包括安全防范计划安排,应记录备案,明确事项,责任到人。
六、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有关的其它安全内容,以学校有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准。实验室内一旦遇有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施救,及时拨打救急电话: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安全工作处:8057079 807911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