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实验室管理8059307
  • 采购管理8056401
  • 资产管理8057045
  • 设备管理8074999
  • 公用房管理8067920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落实实验室“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9-10 11:33  

校属各学院及有关实验室:

按照学校传达的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通知精神,各有关实验室应于915前完成与实验室有关的专项整治,准备好完整材料,以备学校及教育部组织的安全检查。

上述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即成立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涉及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场所包括: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检查对象尤其要注意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学院有关实验室要着重检查实验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情况,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通知同时要求对危废品处理,要逐步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置机制,加大高校危废品处置设施和实验室安全设备的投入,增加高校实验室安全人员数量,加强危废品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

涉及实验室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其它方面的安全,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布置要求,全力做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9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