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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26 09: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且在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实验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种类较多且数量较大,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存在购置审批不严、超量贮存、使用记录不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等不规范情况,在实验气体钢瓶方面存在无气瓶固定装置、检查记录不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缺乏危险气体报警装置等不规范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使用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各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实事求是、没有遗漏;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完成附件2中的《燕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自查统计表》和《燕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自查统计表》,附件3中的《燕山大学压力容器自查统计表(不含气体钢瓶)》、《燕山大学起重机械自查统计表》、《燕山大学专用机动车自查统计表》和《燕山大学实验室气瓶自查统计表》,对自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保障实验场所安全;

三、4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相关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四、学校将根据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复核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学校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气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联系科室: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电话:8059307(拨全号)

   邮箱:sysk@y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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