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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8-05-07 10:56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加强校园环境保护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学校已启用“燕山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现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规范如下:

一、 回收时间:

每季度一次(届时学校提前电话通知),学院如累积过多,可随时提出申请

二、 回收范围:

实验室化学废液、报废化学药品、废旧试剂瓶等

三、 回收申请:

学院填写《燕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申请表》(附件一),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同时领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标签”(附件二)填写准确信息后粘贴于回收容器上。要求申请表与标签信息一一对应,准确无误。

四、 回收方式:

回收当日学院负责临时集中存放(以楼层为单位),学校安排专人统一回收,并做好交接记录。

五、 暂存管理:

学校将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后集中放置“燕山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中,并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废弃物管理台账,做好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 处置方式:

学校负责与有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暂存柜废弃物存量,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提交处置申请,并及时联系处置公司回收实验室废弃物。废弃物处置费由学校统一承担。

七、 注意事项:

1、各学院必须按照《燕山大学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办法》、《燕山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所辖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和临时存放。

2、各学院应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回收实验室废弃物等日常管理工作。

3、各学院必须配备专门容器,随时分类收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互相可能产生化学反应的废弃物不能混放在一起。废弃物存量不能超过回收容器容积的2/3。在学校集中回收前负责临时存放在实验室合适地点,存放地周围应做好安全标识。

4、各学院回收废弃物所需的废液桶、纸箱等专门容器可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申请领取。

5、学校鼓励并积极协调将闲置、可用试剂(药品)在学院间共享共用,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如遇实验室废弃物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05930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附件一、燕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标签.jpg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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