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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周转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9-04-19 11:38  

各相关学院、科研周转房使用教师:

为了满足教师重大科研项目和研究生管理等科研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学校房屋资源,在学院及直属单位整体配置的房产资源之外,学校启动了科研周转房管理体制。自2015年学校实施科研周转房管理工作以来,得到了相关学院及教师的大力支持,科研周转房的使用状况良好。

目前,高校安全形势严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从国家到地方对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日趋严格,科研周转房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内学生人员密集,更需要高度重视日常的安全管理。为保障学校科研周转房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现将有关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使用教师和学生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科研周转房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用教师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切实履行职责。教师应对所使用科研周转房的安全管理负直接主体责任。使用教师要按照《燕山大学科研周转房管理办法》、燕山大学公用房使用承诺书和科研周转房协议书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科研周转房安全管理职责。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每个科研周转房须确定每日值班人员,做好房间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工作,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和夜间的安全管理。

四、做好安全自查并记录。要求使用教师每周至少1次对科研周转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燕山大学研究室安全自查记录本》,做好记录存档。

五、电脑、空调等设备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最后人员离开时,应详细察看并确认室内设备、电路、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确保房间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六、严禁电动车入室充电或携带电动车电池入室充电。

七、严禁手机充电器等充电设备长时间插在插座上,不使用时应及时拔掉充电设备。

八、严禁在室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暖器等违规电器,更不允许使用明火。

九、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禁止超负荷用电。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十、严禁在室内存放个人物品和过夜,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十一、维护科研周转房周边的环境安全和卫生,严禁破坏公共设施,严禁占用楼内门厅、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坚决杜绝乱丢未熄灭烟头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对科研周转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一经发现存在重大安全违规行为,将取消科研周转房的使用并强制收回。使用教师如遇室内基础设施问题,可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解决。

感谢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办公地点:世纪楼802室 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安少凯

联系电话:8059307(拨全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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