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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9-24 11:09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等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确保假期期间,无人情况下的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二、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对易制毒和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应按照“五双”管理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各单位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如确需回收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四、仍使用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内务管理,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

五、假期期间仍要开展实验的师生,必须做到如下事项:

1.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主题教育,提升实验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内涵建设,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2.确保实验的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品齐全完备,安全可靠,且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

3.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危险因素、掌握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等;

4.开展危险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射线装置和特种设备),其实验方案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5.在实验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应至少有两人在实验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发现并施救;

6.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到即查即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存档。

六、在假期期间开展设施维护、维修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七、与外单位的合作要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其监管,防止外来人员的失误和疏忽对师生和学校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八、各单位落实假期期间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九、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实验室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责令关停封存处理。

十、假期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希望各相关单位一定认真落实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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