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1.检查范围: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
2.检查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气体等危险源使用和管理情况。
3.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气体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改阶段(10月11日-10月21日)
1.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严格对标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学院,对照《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以实验房间为单位对现有危险化学品种类、存量、供货商等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完善使用记录,按时准确完善燕山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原有库存信息,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管理。
4.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学院,应及时改善危险化学品存储条件,使用专用药品柜进行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切实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完善使用记录;实验室门牌、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和气瓶状态标签等缺失应及时补充完整。
5.各学院应于10月21日之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学院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管理隐患自查台账》和《××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报告》(附件2-4)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邮箱,纸质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现场抽查阶段(10月21日-24日)
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抽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总结阶段(10月25日-11月8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现场抽查反馈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或整改困难较大的,可以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重点支持或列入下年度实验室安全及维修改造支持范围。学校将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及时汇总,报河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各学院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3.查改结合,总结提高。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细化并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实处。
4.校院联合,注重成效。以检查为手段,以隐患为导向,学院自改和校院联合相结合,整改如遇困难需及时向学校上报,校院联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联系科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李茂 安少凯
联系电话:8059307
邮 箱:sysk@y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