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1年预算已预拨至各单位,由于今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始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新政策,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期不少于30日,还需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因此采购周期将更长,调研工作需要更加细致。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按时完成资金支付,请各单位按照财务处下达的2021年预算指标,填报采购预算明细和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和资金报销审计的相关规定,需要签署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各类采购项目。
二、填报流程
采购预算明细和采购计划均在采购内控系统中进行填报。
1、填报采购预算明细(新增流程)
每个经费项目在使用前都需要先填报采购预算明细,明细可填多条,已明确采购内容的可以填写具体名称,暂时无法确定的可以粗略填写采购品目(货物、服务、工程),审批通过后,填报采购计划时直接对应选择使用。一个经费项目的采购预算明细尽量一次性填报,需在截止日前全部完成填报。
2、填报采购计划
选择经费项目后,再选择对应的预算明细,其他内容的填报要求不变。
三、填报时间
1、采购预算明细:科研经费无需填报,其他经费项目从即日起截止到4月30日。
2、采购计划:即日起可随时填报,集中采购计划学校分三批次实施,4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集中办理前一阶段审批通过的集中采购计划,自行采购计划随时实施。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1)政府采购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类5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60万元(含)以上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空调、投影机、显示器等通用办公设备无论金额大小的项目。
(2)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以外的其他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类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类10万元(含)以上60万元以下项目。
2、只有经费项目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填报人才能查看和填报采购预算明细和采购计划。授权填报人流程如下:
3、考虑到科研经费使用特点,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科研经费支出进度,采购内控系统自动默认设置科研经费全额为采购预算,品目为通用,无需填报采购预算明细,可直接填报采购计划。
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周期至少3个月,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周期至少2个月,请各单位一定提前填报采购预算明细和采购计划,10月份以后将不再审批50万元以上大额采购。
5、各单位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外,其他采购项目的招标技术参数至少三个品牌产品满足,不得按照某一品牌单独编制,不得指定品牌和供应商;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项目信息表中标注。
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办公地点:世纪楼804室
联系电话:8043037,8056401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