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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14 17:29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办〔2021〕1号)以及学校正在开展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各学院(中心)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1.检查范围: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

2.检查内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的具体内容,视实验室专业特点有所侧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4日-5月18日)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中心)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具体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实验场所严格对标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院(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本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中心)务必于5月18日下班之前,将《XX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邮箱,纸质版经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应及时改善危化品存储条件,使用专用药品柜进行存放,易制毒、易制爆管制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领取使用危化品应及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收发记录本上记录,并在“燕山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中进行台账维护,同时做好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存档工作。

(二)学校现场抽查阶段(5月17日-5月19日)

学校将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的内容,对相关单位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及实验室整改整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检查(5-6月)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总结阶段

各学院(中心)根据学校现场抽查情况进行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或整改困难较大的,可以撰写专项申请,学校视情况予以重点支持。学校将及时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形成报告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安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059307(拨全号)

电子邮箱:sysk@y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文件.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XX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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