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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1-09-18 08:48  

各学院(中心):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52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各学院需组织人员开展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学校将把需要填报的具体文件材料发送至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处。如学院填报负责人有变动,请及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统计工作开始前,学院填报负责人需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本年度数据统计包括以下报表:

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SJ3)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4.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020年各学院已上报过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学校将同时把相关历史数据转交给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做参考。各学院需加强本学年数据与2019-2020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数据真实准确,统计工作按时完成。

2.烦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下班前将所有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k@ysu.edu.cn。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8059307(拨全号)

附件1.教育部高教司文件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文件.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育部高教司文件.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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