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为组织开展好我校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学校印发了《燕山大学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针对资产领域30类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填写整治行动进展报告和工作台账,对应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具体问题责任分工,分别于5月15日和6月15日之前分批次上报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集中汇总后上报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自查中对相关工作的咨询,也一并联系具体问题的责任部门;
2. 各单位在自查中如未发现问题,填写整治行动进展报告和工作台账的零报告,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将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ysu.edu.cn;
3. 各单位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资产领域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技术水平,结合本次资产领域30类突出问题,牢牢守住资产管理底线,坚决杜绝问题的发生。
联系单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李茂
联系电话:8057045
燕山大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