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实验室管理8059307
  • 采购管理8056401
  • 资产管理8057045
  • 设备管理8074999
  • 公用房管理8067920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3-10-11 14:43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燕山大学2023年党委工作要点》,进一步摸清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确保资产信息准确详实以及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科学配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与效率,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提高内控水平。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正落实账实相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形成国有资产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二)全面核对信息,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认国有资产分类,核对资产信息,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为稳步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晰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通过资产清查,为资产领用人和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清单。

(四)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2023930日为国有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校(院)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部门和单位(除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办企业以外)的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

三、清查方法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31011日至1130日)

1、资产处从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二级单位仪器设备和家具资产清单,二级单位国资员按照资产清单,组织本单位人员逐一对照,进行实物自查。在资产清单中填写“使用人”、“存放地点”、 “使用管理部门”、“标签现状”、“现状”、“备注”几个字段的真实情况。“现状”为“在用”时,无需备注,“现状”为其他情况时,需在“备注”栏详细说明情况。

序号

现状说明

备注(具体情况)

1

在用

 

2

闲置

 

3

拟报废

无使用价值,符合下面任意一条均属拟报废:

①已超过使用年限

②无维修价值或维修代价较高

③技术更新造成设备技术落后

  其他情况,需具体说明

4

已回收待处置

实物已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收走

5

盘亏

有帐无物,符合下面任意一条均属盘亏:

① 因被盗而无法找回

② 调离本校人员带走而无法找回

③ 调剂到其他单位而未及时办理调剂手续

④ 重复建账

⑤ 已申请报废并被设备管理科回收

其他情况,需具体说明

6

盘盈

需具体说明

7

其他

非上述的其他情况,需具体说明

 

2、各二级单位应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占用资产的自查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为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资产领用人(使用人)为清查工作责任人,负责查清本人名下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

3、责任人要对名下每一件仪器设备、家具的现状、领用单位、存放地等信息进行仔细核实,并及时向本单位国资员汇报。对于存在问题的资产,责任人应实事求是地向国资员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不得瞒报漏报,国资员要认真核实并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

4、对于岗位变动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名下资产的落实,由国资员负责、相关责任人协助实施。

5、对资产标签缺失的,单位国资员负责到世纪楼802集中补打并组织粘贴标签。

6自查结束后,国资员暂无需对系统内资产数据进行修改,将清查结果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交材料为以下文件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附件1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单核对表(仅需电子版)

2附件2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单

3)附件3 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报告

第二阶段(2023121日至1215日)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结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适时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双方签署最终的资产盘点单。

第三阶段(20231216日至1220日)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与清查单位共同研究探讨问题资产的处理建议和解决办法,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提供依据。

2、对需要变更的资产信息,国资员利用“资产管理”模块的“项目变动”功能进行信息变更。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会联系资产管理系统工程师协助国资员进行资产信息批量修改。(注:对拟报废的资产,先在“现状”字段中进行“拟报废”标注,待清查工作结束后统一组织现场鉴定和回收工作。)

3、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形成全校资产清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各级责任。各二级单位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占用资产的自查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为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资产领用人(使用人)为清查工作责任人,负责查清本人名下资产;单位国资员主要负责已离岗人员仍挂账资产的清查和资产清查的数据汇总、补打标签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真实完整。各二级单位要对占有和使用的各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真实完整的反映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实物盘点与资产账目相结合,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环环相扣、账实相符、不重不漏。

(三)强化管理,完善信息数据。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清查结果,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库,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从静态到动态的管理,建立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责任人要对名下资产的现状进行仔细核实,并及时向本单位国资员汇报。对于存在问题的资产,责任人应实事求是地向国资员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不得瞒报漏报。

联系人:曲文静

联系电话:8066736

电子邮箱:qwj@y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101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