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4月19日上午,副校长陈国强带领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来到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理学院等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暂存间等重点场所,详细了解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整改台账,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个人防护、用电及消防安全等,并对现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做了记录,要求限时规范完成整改。
机械工程学院检查现场
工程训练中心检查现场
电气工程学院检查现场
理学院检查现场
陈国强指出,相关单位要细化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重视实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培训与学习,加强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注意仪器设备用电安全,并就危化品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用房规划及相关安全管理问题与有关单位进行了交流,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关于实验室运行情况介绍。
陈国强在督查中强调,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做好学校发展与实验室安全,定期研究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聚焦涉危领域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同时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及应急能力,共创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