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氛围,建立规范化实验室,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检查,“逐个房间整改,逐项隐患整改”。严格贯彻分工、分级责任制度,全力推动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深化重点部位和领域整改,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实验室面貌,为全校教学科研活动的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改范围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验场所。
三、整改内容
本次整改工作内容包括:组织体系、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安全教育、日志记录、检查整改、环境卫生、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等涉及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的各个方面。
四、组织领导
(一)燕山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对本次“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
(二)委员会设立整改工作检查小组,组织安全工作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负责现场安全环境卫生检查、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工作程序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9日)
学校召开全校范围“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议。
(二)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及所辖实验室自查及整改阶段(10月10日—11月3日)
1. 各部门(实验室)在10月14日前根据情况,在适当范围召开各部门(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 各部门(实验室)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及整改方案。
3.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成隐患整改,并于10月25日前,将经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见附件2)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sysk@ysu.edu.cn。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及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力争使绝大部分问题、隐患消除在自查阶段。
(三)学校工作小组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
1. 学校整改工作检查小组分组进行全面检查,实验室负责人须到场协助,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一般性安全环境卫生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环境卫生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关停”处理,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使用。存在安全环境卫生隐患的部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并提交报告材料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3. 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存放危险化学品、真空设备、高温炉、高压釜、强磁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实验室。
4. 检查结束后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材料,并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划分等级,提交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校上下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要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提高全校实验室环境卫生质量,通过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整改工作,坚持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强化负责、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协调,形成多方面联合行动、全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各级组织在整改工作中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以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实验室、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
(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各部门须围绕《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特别是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中心)须建立健全部门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规章制度,使整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七、其他事宜
(一)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 “下载中心”板块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中下载。
(二)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李茂,联系电话:8059307。
附件1“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隐患排查表
附件2 《××学院“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撰写提纲
燕山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