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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2018-2019年办公用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
2018-09-19 16:56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公务车保险和办公用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冀财采【201839号)要求,我校办公用复印纸继续实行定点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价格(包/元)

秦皇岛授权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

石家庄盛威科技有限公司

金晨鸣A3

每包42

海港区港岛泊渚纸品销售部

朱庆超15320169639

得利集团有限公司

得力A3

每包45

高莉13933048867

石家庄亚业商贸有限公司

至冠A4

每包21

秦皇岛大齐商贸有限公司

计显薇13313330169

石家庄盛威科技有限公司

金晨鸣A4

每包21

海港区港岛泊渚纸品销售部

朱庆超15320169639

此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

二、采购方式

各单位可在有采购需求时,直接与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在秦皇岛的授权服务网点联系,自行确定复印纸的数量、价格和供货时间等内容,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河北省集中采购确定的最高限价,发票必须按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确定的供应商的名称开具

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使用需求和价格低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价格的情况下,可以采购未入围供应商的产品。

三、实施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930日。

四、相关说明

1、科研经费等购置的非办公用特殊复印纸不在此定点集中采购范围之内。

2、各单位采购时,无需签订合同,取得发票后报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加强内控管理,小额零星采购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垫支现金。大额批量采购须取得发票后转账汇款支付。报销时超1000元的需附清单,批量采购的单位要建立出入库制度,要有验收和分发领用记录备查。

3、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如有产品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科联系,学校将根据情况集中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等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8056401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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