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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燕山大学科研合同有关管理流程的通知
2018-06-27 09:11  

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2018226日,学校出台了新的《燕山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839号),其中《燕山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和《燕山大学资产与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内容做了部分修改,为方便老师办理科研合同手续,就有关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如下:

1、纵向科研委托外单位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出版类甲方合同,审批归口部门是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处;设备家具采购、材料采购、测试化验加工和其他服务类甲方合同,审批归口部门是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横向科研委托外单位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出版类甲方合同,审批归口部门是技术转移中心;设备家具采购、材料采购、测试化验加工和其他服务类甲方合同,审批归口部门是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3、纵向、横向交付委托方的设备家具类合同报销时,需先到科研管理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不交付委托方的设备家具类合同报销时,需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入账手续。

4、燕山大学作为乙方订立的横向科研合同,审批流程为:负责人草拟合同——〉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相关性及可行性审查——〉技术转移中心归口审批——〉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法律风险审查——〉校长办公室核准盖章。即所有横向科研乙方合同均需学校法务事务办公室进行法律风险审查,且应放在最后进行。

5、横向科研合同如需向委托方提供预算表和决算表,审批流程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财务处核定备案——〉技术转移中心审批——〉校长办公室盖章。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上述流程办理科研合同相关事宜,具体细节请仔细参阅《燕山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技术转移中心  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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