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与比选项目相对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要有正规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可信的经营管理理念,有较强的生产或供应、配送能力;承认并履行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1、一至六标段共同要求: (1)一、二、三、五、六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营业能力的独立法人),四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营业能力):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所报标段近三年的(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的业绩,二标段的提供冷冻食品供应的业绩即可,(报名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学生及教工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提拱优质供货和服务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完全响应学校要求的能力(报名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一至六标段其他要求 (1)一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二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三、四、五、六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的(营业执照)销售商。报名时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及复印件。六标段须具有正规渠道进货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资格审查时提供。 (4)供应商兼投不兼中,即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评标先后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 (5)因本项目对于原材料送货时间的特殊限制,供应商须提供办公、存储仓库证明材料(标段一存储仓库面积≥500㎡,二标段冷库面积≥500㎡,标段三、五、六标段仓库面积≥300㎡,标段四养殖场面积≥500㎡,标段一至标段六办公面积≥15㎡面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