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2、试剂材料行业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企业信誉良好,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试剂供应保障能力; 4、企业配送社会信誉好,服务优,具有保证我方所需医用试剂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及时供应的能力; 5、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6、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具有医疗试剂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PDF格式);(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PDF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5)医疗试剂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PDF格式);(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以上要求的扫描件(PDT格式)均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后以电子版方式,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8:00-17:00发至燕山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项目管理部邮箱,报名材料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ysdxhqfwzxxwglb@163.com,报名资料不全不予接受报名。特别说明:所有报名文件需编辑在一个文件中,以一个文件发至上述邮箱中,不可发送多个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