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扫描件1份;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扫描件1份(2019年7月22日之前核准的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2019年7月22日之后备案的不用再提供开户许可证,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授权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扫描件1份(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1份;授权委托书需写清所报名项目名称、授权范围、被授权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及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函原件及扫描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及扫描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原件及扫描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函原件及扫描件(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www.zxgk.court.gov.cn)】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7、目前实际自主经营的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含3500平方米)的5所不同高校食堂或大型团餐经营合同(如合同中无经营面积,须由高校或团餐出具经营面积证明)及团餐或高校对食堂整体状况的评价证明原件及扫描件1份,所有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团餐或高校管理部门公章; 8、投标人经营的食堂所在高校开具的无食物中毒事故、消防事故、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证明原件及扫描件1份; 9、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及其特殊性,具有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及扫描件1份; 报名资料每页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注明“用于《 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三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主楼)公开招标》报名使用”的字样,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招标人留存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不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