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购置的软件属于学校资产,在满足入账条件的前提下需要进行验收。
一、验收材料填写:
根据价格界定填写《燕山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单价10万元以下)》(以下简称验收单)或《燕山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价10万元及以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可以根据软件的具体采购情况及基本信息填写验收单或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不涉及的信息可以略去不填。如果软件(单价10万元及以上)在采购后无实体光盘及相关纸质版资料,安装程序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均由网络得来,在验收报告的填写中,内容“(二)仪器设备到货外包装验收”和“(三)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均可略去不填,其他信息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二、软件拍照:
软件在安装调试成功后,软件领用人可将软件的主界面及各主要功能模块进行屏幕抓取,并将软件光盘正面进行拍照。
三、软件标签粘贴:
如果软件生产厂家或者供货商提供实体安装盘,则设备标签可粘贴在安装盘上,如无实体安装盘,则软件领用人可将软件的安装程序、升级补丁、密钥和使用说明书等电子文档集中刻录到光盘上,资产标签粘贴在光盘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