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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府采购改革创新之路综述
2018-11-27 16: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薛建刚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新时代赋予财政系统深化改革的新任务,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目标。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入财政改革的大格局,勇挑重担,主动作为。2018年是陕西政府采购的改革创新之年。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陕西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历史性变革。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累积的问题,首当其冲是政府与市场关系错乱,具体到管理部门与采购主体就是职责不分、越位缺失并存。因此,简政放权的首要目标就是权力下放,还权于采购主体。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初,陕西省财政厅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专家入库与抽取审核、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权限“一揽子”下放,使权责回归到采购主体,有效激活了市场活力,开启了政府采购各方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长期执行的审批制彻底变为备案制,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的历史性变革。

在具体举措方面,一是制定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发布,各市县不再单独制定发布;同时提高公开招标数额和自行采购的门槛价,取消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二是变审批制为备案制。各采购单位依据部门预算直接在网上备案采购计划,备案后直接进入采购环节,省财政厅不再进行面对面审批;采购资金支付也由各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授权支付给供应商,不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制定负面清单。修订下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25条负面事项,倒逼采购单位夯实主体责任。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地,不仅赋予采购单位更多的自主权,也夯实了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以何种方式采购等,全由采购单位自主决策,收到了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采购工作规范、采购效率提高的良好成效。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2018年陕西加快了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打造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陕西政府采购网”,布设了“一个采购管理平台、四个基础数据库、六个子系统”的信息功能,全流程政府采购环节全部实现网上办公,摈弃了过去每个采购环节都要前去财政厅办理完成的传统做法,推动采购工作走上了“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阳光大道,达到了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易跟踪的现代管理目标。

更重要的是这个“全省一张网”纵连“中国政府采购网”,横接财政省级预算与国库,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不仅使采购工作效率翻番,监管工作也迈上了公开化、透明化、便捷化的新台阶。让人不跑腿,让信息数据多跑路由梦想变为现实。

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机制是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为此,2018年6月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标志着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该《办法》聚焦供应商信用治理问题,明确了20条违法失信情形、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将违法失信供应商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布,并通过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息,纳入黑名单系统,让失信者无处遁形,处处受限。由此,在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中,增加了信用裁判的力量,为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创造了条件,注入了新动能。

权力下放不是权力放任。放后严管必须进入常态化。针对政府采购监管,2018年陕西提出了“在法律约束下,强化监督管理”的新思路,把政府采购活动纳入了法治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监督管理轨道,做到了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一是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从内部控制管理到采购执行完结,修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把五类政府采购当事人全部纳入制度管理体系,让制度联合发力,强化监管。今年以来,陕西省财政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进行了一般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把依法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地落到了实处,回应了审计部门长期的重点关切。特别对代理机构的检查,陕西省财政厅委托3家律师事务所,对涉及2017年业务的96家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了监督全覆盖、奖惩全公开、管理无死角。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控制。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采购预算执行过程监管,做到“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三是严格政府采购争议处理。创新“两严一提高”举措,即严把处理规范、严控法律风险、提高专业素质,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受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要满意。”这是陕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推出的公共服务新理念。2018年在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提高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厅采取六项新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持续增加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比重。2018年优先扩大棚户区改造、残疾人就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的采购规模,通过政府采购调控经济,服务民生。二是与省民政厅、省残联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制定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等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福利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解决残疾人集中就业问题。三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竭力帮扶中小企业。采取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制定出台《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运用政府采购信息担保融资合作机制,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能力。举办10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分别对省级单位网上办理业务、市县财政部门政策法规、评审专家以及代理机构政策和操作进行全方位培训,培训总人数达3000余人次,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地。五是设立业务交流QQ群、微信群,围绕政府采购工作相关问题,对采购当事人进行点对点服务。六是强化宣传。重点围绕政府采购的最新政策和动态,充分利用陕西政府网、政府采购网、陕西财政简报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报道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扩大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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